知识产权策略实施中的时机

2023年8月9日

知识产权策略实施中的时机

在对抗性的知识产权策略中,时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笔者曾撰文分析如何在实施商标策略时把握时机(见《商法》《商标策略实施中的时机》),然而在实践中,仍有权利人因对行动时机把握不准而将自己陷入不利境地。因此,有必要从不同角度观察知识产权策略实施中的时机问题,以支持权利人更好的保护自身知识产权。

时机问题

抓住时机并不等于“快”。在一些案件中,权利人一旦发现侵权线索,总是急不可待地想要消除侵权行为。但如果不分析具体情况,就在该情绪支配下行动,可能会有两方面的问题:

  1. 仓促行动。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贸然行动,很可能会徒劳无功,甚至打乱之前的知识产权策略布局。在实践中,侵权线索并不等同于行政投诉或法院诉讼的证据,而且有些线索是未经核实,甚至虚假的。若仅仅基于初步线索就立即着手投诉或采取其他行动,很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;如果线索虚假,甚至会使执法机关对投诉人的可信度产生怀疑,并对后续行动造成一定障碍。
  2. 完美主义。如果在行动之前就追求完美结果,那么案件很可能难以进行下去。只要是对抗性案件,其结果必然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。而策略和行动方案本身就是为了将结果推向更为有利的方向。如果非要保证结果万无一失再行动,非常可能导致行动难产
但必要时要“快”。在有些案件中,权利人发现侵权线索便展开初步调查,并有所收获,但基于商业及费用等因素的考虑,后续取证以及打击行动迟迟无法推进,个别案件中,拖延时间长达半年,甚至数年。有些侵权人利用这段时间逐步巩固其侵权成果,甚至让之前的抢注或“搭便车”的行为获得相应的权利基础。此时,权利人若再想采取行动,达到理想效果,必然会难上加难,甚至不得不放弃后续行动。

在权利确立阶段,有些权利人因仅在中国OEM代工生产、不进行销售,或因技术研发在海外,就怠于在中国注册知识产权;甚至有些知识产权已在中国使用很多年才被提起申请注册。此外,在注册申请过程中,个别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保护认识不清,被动等待保护,而非积极维权,最终导致自己的商誉及经济利益双重受损。

抓准时机的重要性。尤其在错综复杂的案件中,对抗侵权人的策略可能涉及多个行动。如何根据对方反馈,抓准时机,实施不同行动,对整体策略的推进至关重要。例如,在A案件中对自己有利的观点、证据、陈述在 B案件中很可能成为对方制约己方的不利依据。在这种情况下,就需要综合考虑A、B两案之间的联系,调整策略,见机行事。

此外,在个别案件中,行动时机原则上没有差别,但在实践中,于某个阶段采取行动可能更为有利。例如,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,相较刑事案件程序结束后再提起民事诉讼,权利人参与程序,并接受侵权人为取得谅解而主动积极的赔偿,实则更为有利,因为官司胜诉也不一定能获得预期赔偿(见《商法》《知识产权刑事追责的关注点》)。

解决方案

首先,发现侵权行为或线索时,不应基于情绪而贸然行动,应先进行调查取证,进而制定对策。在取得证据之后,基于证据本身的完整性、说服力等因素,计划后续行动。若本次取证并不理想,则需等待更好的时机再继续取证以推进行动。

其次,要避免完美主义。即便是最终达成理想目标的案件,也是通过前期大量工作的逐步推进,并结合一定运气才获得的,并非在采取行动之前就能保证达到目标。只有在案件推进过程中根据时机不断调整,才可能接近或达到理想结果。若要先保证结果再采取行动,大多数情况下只会错过时机,并离目标越来越远。

此外,在权利人委托代理人推进策略时,高效的沟通及决策(见《商法》《有效沟通助力高效知识产权保护方案》)也对时机的把握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。

综上,在推进知识产权策略时,行动本身固然重要,但利用好时机推进案件也非常值得关注。

*原文于2022年11月23日发布于《商法》。

联系人

刘建强

上海太平洋负责人
合伙人,知识产权,反垄断及竞争

刘建强律师是上海市太平洋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的负责人,拥有近20年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经验。